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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做好预防工作,需要认真研究把握普通青少年向“问题青少年”转化的边界。一是关于不良行为,要搞清楚哪些不良行为会导致后期的违法犯罪,这些不良行为是如何形成的。二是关于不良习惯养成问题,要研究青少年在什么阶段容易出现坏习惯,在什么阶段必须对这些坏习惯进行干预,否则就会发生演变。三是关于青少年失学失业问题,要认识到这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教育部门、家庭都需要继续努力,必须使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为强制性任务。四是关于特殊群体整体关爱不足的问题,比如目前数量众多的农村留守儿童,要防止他们因为缺爱失管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把这些问题梳理清楚,才有可能对症下药,找准转化的关键环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深、做实。
找准边界之后,就要研究如何对“问题青少年”进行教育转化。要加强专业领域研究,对“问题青少年”群体进行必要的合理分类,找准不同类型群体思想转化的内在逻辑和行为转化的有效载体。要密切关注基层的成功实践,总结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帮教模式,使点上的经验转化为面上的普遍性措施。要明确在教育转化“问题青少年”过程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同样承担着重要职责,有必要使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学会有效的教育方法。
陆昊指出,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一要加强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感情、信任、友谊因素非常重要。很多工作在一线的民警能够感染、转变那么多的孩子,就是因为和他们建立起感情纽带,赢得了他们的感情和信任。二要坚持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形成整体合力。三要强调工作队伍的专业方法与爱心、耐心、责任心的结合。四要集中全社会的关爱力量,特别要让“问题青少年”感到还没有被社会遗忘和抛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理论性和专业性,要充分借助专业力量,深入挖掘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原则,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环境。
研讨会由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主任汪鸿雁主持,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司法部等部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