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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中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为了保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切实督促地方政府科学、有效地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要求在督导评估中,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发展性原则。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的思想,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实施动态督导监测和评估,主要关注学前教育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幅度及增值的大小。
二是激励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前教育发展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及表彰学前教育成绩突出地区的重要依据。
三是客观性原则。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教育督导评估和监测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学前教育发展的真实情况和努力程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突出教育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实效性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看各省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情况,工作落实成效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