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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学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五、学校地址:
新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河东校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
六、学校概况: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十一五”重点投资建设学科、3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和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还建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并建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及15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49个本科专业、 5个高职专业。涵盖工、理、管、文、经、法、艺等7个学科大类。学校下设14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人,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人。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瑞士、芬兰、韩国、马来西亚、日本、蒙古、俄罗斯、印度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的6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与国外多所院校开展“2+2”、“3+1”校际交流,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生来校深造。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230.81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9265万平方米。我校新校区座落在天津第三高教园区,占地2600亩。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坐落在我校新校区。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