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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校园安全还缺什么
编者按学校是孩子们学习生活的地方,校园安全牵扯着每位家长的神经。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还是家长都急切地希望能够给予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为了他们的安全,各地政府、学校都采取了一些措施防范学校事故的发生。但非常遗憾的是,校园欺辱、校车事故、校园踩踏、食品中毒、暴力犯罪等重大学生人身伤害事件依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也威胁到学校教育目的的顺利达成。问题出在哪儿?我们还应该做些什么?
备受关注的校园事故为何频发?2010年,让许多家长想起来都有些心惊肉跳: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重大凶杀案、陕西省郑县幼儿园凶杀案……恶性事件的对象是弱小的孩子,让人一时间难以接受。从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校园安全便引起了公众和各级政府的重视,从拨款对校舍进行加固,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备受关注的校园为何还是事故频发?
余雅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对学校安全的威胁大体可以划分为四类:学校在维护学校安全方面存在教育和管理上的失职;来自校外的违法与暴力犯罪、不合格乃至假冒伪劣产品、交通肇事等校外安全隐患;来自自然的安全隐患,如地震、海啸、雷击、洪水等;来自社会的安全隐患,表现为社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社会丑恶现象、整体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以及价值观、教育观、人生观变化所产生的社会冲突。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学校安全隐患的产生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些是不同原因交互作用产生的,仅靠学校力量难以有效消解,而学校安全又与整个社会的稳定关系重大。
频发的学校事故虽与经济迅猛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以及学校发展的目标与价值偏向有关,但一个极其重要、却又被忽视的重要原因则是缺乏学校安全保护的内外协同机制。需要明确并加以强调的是,学校安全不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治安问题或法律问题。
维护校园安全还缺什么?北京市为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催泪剂、钢叉和防割手套等加强学校师生安全;广东省东莞市要求在各派出所辖区的中小学,上放学高峰期间,学校路段应该让学生能够看到校车……一项接一项措施是否有效?
余雅风: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与设施是学校安全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当保证对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投入,其中应涵盖对学校的安全投入,包括硬件投入如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与设施、监控设备等以及维护安全的软投入如安全教师的配备、安全教育课程设置等。如果仅出台学校建筑规范及设施安全标准,所谓规范与标准只能是空中楼阁。例如,关于规范校车的文件发布了不只一个,但对于绝大多数无校车购买力的学校来说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各地黑校车、校车超载等现象屡禁不止。
学校安全与社会的治安形势息息相关,也有赖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不应仅理解为教育领域内部的事。政府应将学校安全作为工作的重要和长期内容,系统协调消防、卫生防疫、交管、公安等部门承担起学校的防火、食品卫生与防疫、校车及运行、治安等具体管理职能,联手、定期、不定期地对校园内外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组织消防、交通、旅游、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学校、学生进行“实战”预警演习。反思湖南衡南校车坠河事件,如果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是可以避免的。因此,要强调和明细职能部门的义务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改变各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问题上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状。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课程内容,并将学校安全作为评价的重要方面,改变以“重点率”、“升学率”作为学校评价指标的做法。
从当前我国学校安全的整体来看,缺乏政府对学校安全的条件保障、监管以及必要的制度设计。政府承担着整个社会宏观管理的公共职能,其中当然包括学校安全的管理职责。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不但应承担学校安全的物质保障职能,还应承担学校安全的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