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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以后不是随随便便开辆中巴车就能当校车了”,洪山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副队长蕲小平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校车换证工作正逐步展开。9月7日,洪山区对辖区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及校车司机进行了培训。预计9月中旬将完成首批30辆校车的换证工作,并将在9月底展开对校车上路的清查活动。
据了解,除上述“国标”外,《校车管理办法》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等做出不少强制性规定:驾驶校车的司机须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校车管理办法》还对现实中经常存在的使用校车的两种特殊情形作了规定:其一,学校之间相互长期借用校车或共用一台校车的,应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二,使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执行有关公交车辆管理的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校车管理办法》对校车的违规规定了最为严厉的处罚。其中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志的,由交警部门没收。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