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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天马快乐教育俱乐部主席、家庭教育专家丁珊表示,她反对小学生做生意。未成年人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利。首先,出钱让同学办事会让同学关系物质化、金钱利益驱动化等;其次,对于收取酬劳的同学来说,挣钱原本不是一件坏事,但是不能将帮助同学和挣钱画等号,这样做会损害孩子的尊严;另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小学生花钱来雇同学做事会导致同学间的关系不平等。
她认为,学校和家长都应该给予正确的观念引导。特别是家长应当给孩子提供正确的社会实践机会。比如,借鉴国外的孩子通过送报、捡球等方式来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