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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跑腿费以外,小学生赚钱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
记者走访昆明的部分小学了解到,有的同学懒得抄写每天的作业,就付费请同学来抄,根据字数的多少,价位从1元到3元不等;有的同学乐意借钱给同学,获取一倍的利息;还有的同学曾经去过国外旅游,就将从国外买来的东西高价卖给同学……
上小学六年级的小兵介绍说,他和班里其他几个男生还组建了“苦力公司”。每年学校组织春游的时候,他们就会帮同学背包,背一段路能获得2元的苦力钱。小兵作为该公司的创始人,自封为“总经理”,除了自己背包的钱,还可以从其他“员工”的手里获得30%酬劳。一天下来,小兵最多能挣80多元钱,就算生意不好,也有近40元的收入。小兵介绍说:“苦力公司是三年级的时候创立的,三年下来,参加卖苦力的同学人数从最初的3人发展到了15人。”当问及小兵创办公司原因时,他说:“不清楚,父母每月都会给400多元的零花钱。”
声音
家长看法不一
“我比较反对小学生的这种超前经济头脑,同学之间不是商品关系。孩子过早接触商业性的东西,他们的价值观就有可能偏重金钱。这对孩子今后的成长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一位家长说。另一位家长表示,以小学生的年龄和阅历,只可能扭曲商业精神。其次,如果孩子要学一点理财,主体应该是家庭,而非学校。
一位家长说:“在高年级的同学中出现做生意的现象,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是坏事,也算是一种通过自己劳动赚钱的行为。如果他们能从中体会父母赚钱的不易,以后买东西时就不会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