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云"客户端 |
|||
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各项改革;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多学科、地方性、教学型大学。目前,学校正在围绕这一发展目标,狠抓学科建设,注重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创造条件向前迈进。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实行:1.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学、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之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的考生,若遇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成绩还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3.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4. 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对于江西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江西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书法学除外)。
6. 录取后,艺术类各专业考生不允许跨专业调整,农林类专业不能跨类别调整。
7. 外语类专业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录取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最低专业控制线基础上,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9. 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层次录取按教育部或生源省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10.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市录取。
11.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12. 新生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报到学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