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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学校师生的影响,日前市教委制定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响应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接到Ⅰ级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多种途径告知学生家长停课
天津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响应级别,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等级,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的四级响应。根据预案,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通过电话、短信、校园网站、微博、微信、“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政务微博发布预警相应通知
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市教委将通过天津教育综合办公平台、天津教育委员会网站以及“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预警响应通知,各高等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启动和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响应,由各高等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示,自行启动和解除本校或本辖区内中小学(含市教委直属学校、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下同)、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实施。
当日8时至22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且在22时仍维持的或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各学校应按本预案采取相应措施。6时以后至上课前(8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学校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当发布部分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时,在该区域的学校应按照本预案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
不同响应级别采取不同措施
Ⅳ级响应
建议幼儿园、小学停止组织户外运动;建议中学及高等学校减少组织户外运动。
Ⅲ级响应
幼儿园、小学停止组织学生户外运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Ⅱ级响应
幼儿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中学应停止室外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应停止校级、区县级、市级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运动会;高校学生减少户外运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Ⅰ级响应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高校停止室外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应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中小学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