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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双休日,高考又来了。可考前,有人还没参加考试,就已输在“跑道”上。
外地某县,考生结束校内复习迎考,撕书弃书“狂欢”,这本已不算什么新闻,可这次居然6人群殴前来制止的老师,据称打断3根拖把棍。而在上海,送考出租车预订已经告罄,可出租车公司已经意识到其中“水分”—不少家长逢车牌带“0”或“4”的不用,甚至“脚踏两辆车”,到时取舍甩单。凡此种种,真是丢了尊师重教之德,丢了诚信社会之本。即使在高考中赢得佳绩,还是输了一场最基本的“人考”。
学生打老师一事,校方和当地教育局竟“协调圆场”,称为不影响学生高考,待考后再行处理。这种姑息迁就的做法,似乎把高考结果上升到比道德更高的位置。而家长挑车牌、囤出租的行为,其实对即将步入校园乃至社会的孩子们是极为负面的案例教育。
“赢了高考、输了人”,把人与考的位置“本末倒置”,这样的高考是异化的,这样的结局是可悲的。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在伦理上,高考作为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其最基本的报考条件应当是一个具备基本公民素质的人。如果连这一点也无法做到,那么近年来发生的高考状元杀害同窗、抢劫商店等案件,就可能不会再是孤例。
去年高考,开考前20分钟,四川考生黄子恒在考场突遇一名女生因生理期状况昏迷,他果断抱起女生送医。尽管他因此“输了高考”,却被誉为“中国好考生”,最终被高校破格录取。在高考中,他比那些无德无信之人真的要强多了。
一句歌词唱道“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当高校入学考以及其他招录测试,变为“多元综合评价”,不再“见分不见人”,输了“人”就最终等于输了考试、输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