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各地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
我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对原有的责任督学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着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采用“先分学段、后分组”的方法,将责任督学分成九个组,每组配备3~4名责任区督学,辖5~6所学校,基本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区的督学责任区网络。
12月30日,和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培训会。和平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幼儿园)联络员以及各责任区督学,共计约一百人参会。教育督导室杨立军主任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聘任的责任区督学名单,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了较具体的安排。西青区教育局原局长、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家汤军同志对督学责任区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对责任区督学提出了六点建议。和平区教育局局长张素华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张局长指出,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现有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的又一次深化、完善和创新,对于进一步推进转变教育管理职能、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途径。就此项工作她提出三点意见:第一、要充分认识建立督学责任区的必要性,高度重视支持教育督导工作;第二,要充分发挥督学队伍的专业优势,抓好督学责任区工作;第三,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督学责任区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不断完善责任区挂牌督导机制,努力开创和平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力促和平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和谐发展。
与会的责任区督学代表表示,在工作中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了解真情,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待人坦诚、遵纪守法,拒腐倡廉。”主动接受学校、社会的监督;与会的学校校长代表,感谢和平区教育督导室多年来在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工作中,给予各学校的指导与服务。表示坚决落实会议提出的要求,为积极构建“奠基未来”区域文化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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