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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针对天津市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的考生,简称8A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一志愿投档的8A考生的前30名,优先按照第十三条安排专业。
在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指高考成绩相同):
(1)学校在退档处理时,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
(2)学校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通过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且合格的天津考生,依据天津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获得A级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40分安排专业,获得B级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安排专业,获得C级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录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