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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四件套,目前仅司法部考试中心主编的辅导资料已经达到了800万字,也就是我所说的“钦定三件套”,即辅导用书(原指定用书)、法律法规和试题解析,外加大纲。这四件套是考生备考的圭臬、法宝。对考生来讲是考试的“规范性文件”,地位仅次于司法部的考试公告。我们来看去年的辅导用书383.4万字、必读法律法规200万字、试题解析少说也是200万字、大纲10万字左右,可以忽略不计。10年前中国青年报著名两会报道记者王亦君和我写过一篇3个月里怎样攻克500万字的复习资料,是10年来司法考试备考最为经典的文章,也是被转载最多的。题目是《3个月里怎样攻克500万字的复习资料》(见国家司法考试网www.bjsf.com )。
这篇文章目前为止也是互联网上转载最多,被改头换面剽窃最多的备考文章。三件套这个提法也是在这篇文章里第一次使用。每一个考生备考首先必须购买三件套,然后要搞明白大纲、辅导用书、必读法规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科学合理的展开复习备考。在这之后司法部有主编了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就完整的形成了我们说的:钦定四件套。至于辅导用书(指定用书)现有称之为“三大本”者,足见此行业人员之粗俗而无品。沿袭指定用书的叫法至妥。
一、考试大纲
大纲对考生来讲是可买可不买的,也是可读可不读的。大纲的编写一般是在每一考试年度的第一个季度就已经完成了,编写大纲的编写者大多数也是辅导用书的主编,大纲最核心的作用是规定司法考试的范围,它主要是用于约束辅导用书编写者的。为什么这么说?凡是读过辅导用书的人都明白这一点,辅导用书的章节目录和大纲完全一致,一个字不差,而辅导用书的主编所做的工作实际上就是把大纲作内容的具体化、条理化。聪明的考生一般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很少购买大纲。
大纲这本小册子对考生来说唯一具备可读性的是:《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说明》。这个说明可以告诉考生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核心的变化、题目和卷面的设置、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做答的方式、论述题的要求、以及考试的时间等等。这一个简短的说明每个考生是必读的。因为它是一个考试的规则,像世界杯足球赛一样,参赛的球员要熟悉球场的规则。
至于考试会不会超过大纲所规定的内容还要看必读法律法规,必读法律法规增加的一些司法解释可能大纲里没有涉及,但必读法律法规里有就可能考,考了也不属于出了考试范围的。
二、辅导用书(指定用书)
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出版)每一个考生都会认真细致的去读,因为它是考试大纲的具体化和系统化。辅导书是完完全全在大纲的指导下编写的。辅导用书忠实于大纲,把辅导用书所有的章节题目(也就是辅导书的粗体字)归纳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大纲。唯一缺少的是大纲中对各部门法的基本要求。
有些部门法如法理学、法制史考题的标准答案基本上是以辅导用书为准。辅导用书编写学者们在其中阐述的观点都是目前的“通说”,即便你有很好的、很前沿的个人见解是不允许写上去的。辅导用书各部门法的主编是统领这个部门法写作的,其他参与进来的编者编写的内容是按大纲和主编的要求去写,要受到主编审查,辅导用书编写是主编责任制。辅导用书的主编一般是由有很高学术地位,在自己从事的领域是学术权威。主编如果不参加出题工作一般是允许参与司法考试辅导的;可是大多数主编都是要参与到出题工作当中来,而且许多人是核心的拼题组成员。许多主编是大纲、辅导用书、考试试卷拼题组成员一条龙走下来,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的法理学者舒国滢教授就是这样的情况,每年编写大纲、做辅导用书主编、每年都是拼题组成员。
辅导用书是备考司法考试的法律教材,是司法部钦定的官方版本。教材类我建议考生只购买这一套,当然社会上的版本很多但都是社会力量编写的。一个考生如果购买了2套教材式的辅导书,通过司法考试的几率已经降低了,精力毕竟有限,经济角度也没有必要这么破费。司法部主持编写的辅导用书在近几年版本已经相当稳定了。
今年的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环境保护法会成为考核的重点,还有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尤其是民诉法和刑诉法要格外关注。这部分内容考生都会给以很大的重视,而新增加的或做了全面修改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讲考生压力反而要小多了。因为新内容所出的题目设置难度都不大。随便一个考点就可以做成考题,出题人没有必要顾忌到和以往考点的重复、没有必要做题目设置的深化和命题思路的变化。新内容的题目也只会在这个法律重点、考点上设置,但很少深入设计,跨部门法设计的情况会出现但是不会深入。在新增加的内容上考生一般成绩都比较好,不会因为这部分内容拉开考生彼此之间成绩上的差距。
至于法制史今年仍在考试范围内,对于司法考试考法制史我一直有一种观点,这个部门法放到司法考试当中考可以增加考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我们学的都是平的(坐标的横轴),唯有法制史是纵的(坐标的纵轴)。要想学好学通法律法制史,也就是法律的历史必须了解、精通。尤其是做学问,你不了解这个部门法发展的完整过程是不行的,尤其是西方法治思想的发展历史尤其要加以重视。学好了法制史,你的法律坐标才可以形成,才可以谈做学问呀。在司法考试考核的14门部门法中已经稳定下来了,大家也加以重视。
三、必读法律法规
必读法律法规对考生来讲是很核心的内容,这一册有两百万字的法律法规汇编,除了辅导用书中法理、法制史的内容它不包括,其他的都有。司法考试范围真正的界定在法律角度实际上体现在这本必读法律法规当中。目前的司法考试法律层面的考点都已经考得差不多了,更多考察的是最高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当然也会有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不过相对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讲考得要少多了。辅导用书许多的内容实际上是对司法解释在做说明、阐述、诠释。像《民法通则》法律就这么点内容,而司法解释内容很多。必读法律法规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也是历年形成的惯例,所以大家必须购买到政法大学出版社的这个版本。必读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对考试大纲的一个弥补,考试大纲不方便罗列的内容都在必读法律法规当中体现了。所以我说司法考试的范围要准确的掌握只有看这两点:一、辅导用书的目录、章节题目。二、必读法律法规的目录。如果有的考题在大纲当中没有体现出来,在必读法律法规当中肯定可以找到,所以不能说这个考题出了考试范围。而这一本法律法规讲的很明确是必读法律法规,是由司法部主持汇编的。
四、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
考生的2013年备考进程即将开始了,考生整体上、大量的时间用在阅读辅导用书、上辅导班、聆听随堂授课录音上面,以上备考方式,占据了80%考生的备考时间,这80%的时间投入是必须的。因为,如果没有这80%就没有备考了,试题的演练不是空中楼阁,是以扎扎实实的阅读、理解、聆听为前提的。人类的认识能力仿佛就是动物的消化、吸收能力,吃了大量草料,通过消化系统提炼、萃取、吸收一点点精华,其余大量的沉渣都排泄掉了。这也和人生的状态一致,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很无聊的,恰所谓:不做无聊之事,何以打发漫漫人生呀。试题解析是精华,是富含营养的高档补品,但是进补要恰当,要讲究方式方法。司法考试举办11届了,这11届的试题足以帮助考生备考、并通过司法考试。大家完全可以放弃所谓的测试题、模考题等等这些江湖试题。
这11年积淀的试题含有各种难度要求、各个部门法、各种变化的出题思路、模式。如果一个考生每两周做一套历年试题也要半年时间,而我说的两周一套速度已经很快了。每年题目的构成基本都是这样的规律:容易的25%、难的25%、更难的25%、最难的25%,考生可以打破卷面结构,在备考初期,做真题的25%容易的题目,这样就可以放弃粗制滥造的测试题;在5月份开始做25%难的历年试题,不要接触社会上的杂题和案例分析之类的题目;在7月份,做更难一些的题目,千万不要做所谓的模考题;9月份适当看看最难的试题,如果你不想做状元,不想声泪俱下的发表“获奖感言”、心得体会,建议放弃。
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初期,我就提出辅导带来的误导问题,辅导是一件毁誉参半的事情。比如说:这些年我们在填饱肚子的同时,填鸭式的塞了多少转基因食品、危害类食品、催肥肉制品、有毒食品,不得而知,“三氯氢胺呀”。解决温饱的同时,我们深度的透支了健康,而我们拒绝食物我们谁也做不到。在这样的社会进程中,背景条件下,没有人再质疑我说的“误导论”了。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一书对每道试题的解析都由以下部分构成:一、试题本身、二、参考答案、三、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四、考点、五、设题陷阱、六、常见错误、七、解题思路和方法分析。
这套试题解析规格之高令人咂舌:解析人是出题人;考试中心组编,考试中心是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机构;这也就预示着试题解析具备了和司法部辅导用书、制定法规一样的地位。如果你的解题方式、思路、答案和这套试题一致,而未得分,你完全可以据此提出异议,并获得纠正。这是社会上的试题解析无法相提并论的。这套试题解析完全具备了备考标准、圭臬的作用,在这个试题为王的司法考试备考年代,对这套试题解析的认知、态度不但决定了你的备考方向,而且也决定了你的考试命运。
综上所述大纲、辅导用书、必读法律法规、试题解析这四者的关系就很明确了,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是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核的全部内容和范围;两者是互补的,只有两者结合才可以准确的知道,考生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必须掌握的内容。大纲是辅导书编写的章节目录。而辅导书是大纲的具体化、条理化、体系化。所以对一个考生来讲辅导用书和必读法律法规是缺一不可的,而大纲则可有可无。司法部主编的试题解析式考生备考的法宝和圭臬。考生最终不能忽视的是这四件套,其最终的落脚点是试题,试题解析一定要做为第一大功课来完成。
最后谈一下关于写备考文章的观点,备考类文章难写,难在写出的内容要对考生负责。没有心得或者没有推广、普及价值的文章不如不写。司法部国家考试中心主编的四件套,也就是我说的钦定三件套加大纲是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考生的典谟训诰。
我们大家想一想,如果把司法考试比作运动项目他是田赛、还是径赛?抑或他是二者的结合吧。他既比时间,又比成绩。但是,他肯定不是马拉松,也不是接力跑;他不是匀速运动,而是加速运动。司法考试那天就是最后的冲刺,象短跑选手一样释放和爆发出自己所有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