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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命题人的试题解析
这套书规格很高,注明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我经常戏称他是备考的规范性文件,绝不为过),在钦定三件套中也是规格最高的。说他是考生备考的圭臬、法宝丝毫不过分。试题解析分两种版本:一、汇编的形式,按照部门法把几年、乃至10年的试题汇集在一起。二、每年一册。按照年份出版发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编的《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一书对每道试题的解析都由以下部分构成:一、试题本身、二、参考答案、三、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四、考点、五、设题陷阱、六、常见错误、七、解题思路和方法分析。如果你把这套书看到八九不离十了,你100%会形成我说的“题感”,拿高分是不在话下的。能拿下这套书的做辅导老师也是没有问题的。
命题人把自己试题的设计思路、考点等等和盘托出,这是比辅导班老师讲的重要百倍的真金白银,但是考生往往是不识货的。司法考试辅导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躁动的,考生的需求构筑了这一市场的需求,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认知的分歧。统一无市场、分歧市场在。现在授课老师都没有真正能认识到这套书的价值,他们认识不到吗?当然不是,是他们尽其所能回避这套书的。考生真正接受这套书还应该有相当的时间,宣传也许会缩短这一进程。辅导的师资一般回避的原因,不外乎考虑会加重他们授课负担,打乱他们不痛不痒的、舒舒服服的讲解部门法知识点,他们见到这套书会有一种十足的、说不出来的相形见绌之尴尬。
六、形成题感心摹手追
谈到题感我一直怀着敬畏之情,第一、题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做题之境。第二、题感集中体现在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单选题、主观题无题感可言。我曾经说过,三体运动很难把握,当出现四个选项,那简直是无法想的,简直是万花筒、天旋地转了。所以我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是跳跃、闪烁的精灵。考生很难把握她,她时而扑朔迷离、时而如隐若现、时而熠熠生辉。我始终对多选题怀着一份敬畏之情。因为他决定着考生的命运。我很少做题,但是当看到多选题自己做错了,我会一直放不下,挥之不去。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司法考试能不能变革为1200分制,多选题每题4分,这样每年云集在及格线附近的考生,密度可以缩小50%。录取也更严谨、更趋合理,而又不加重考生的负担。
考生刚开始做多选题一般的正确率20%左右,有时做10道,可能只对一道,甚至全错。经过刻苦练习、仔细揣摩解析,能够把正确率提高到50%就会信心大增,做起题来感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题感就来了。多选题正确率达到50%的考生是100%可以通过司法考试的。
说得简明扼要,备考就是把多选题正确率提高到50%,通过司法考试就不在话下了。
题感就是做题的一种感应状态,心摹手追,如有神助。考生从小到大应该做过无数的试题。为什么司法考试存在一个现象就是理工科考生容易通过司法考试。首先、他们的应试能力很强,习惯于利用定理、定律、公理、公式解决问题,法律规定在他们看来就是解决问题的定律。其次、我们的命题人都是法学大家,他们只知道法学教育领域的考生易出现的问题、容易犯的错误,不知道理工科考生学法会出现的问题(我认为他们也知道,但是要针对法律专业的考生,毕竟此类考生构成考生群体的绝大多数。形成了自家人难为自家人的局面。理工科、外语专业的考生在他们看来是不按照套路出牌的。第三、理工科考生思维训练严谨,做试题是家常便饭。做题技巧纯熟,卷面整体把握能力很强。
我之所以强调、呼唤应试辅导,引导考生尽可能对题目感兴趣,在于现在尚无应试型的辅导,考生只有依托于命题人的试题解析来自我解决这一备考应试问题。我原来以为,命题人的试题解析一出,在辅导老师会产生轰动效应,有一批老师从此走上应试型讲授的路途,至少是探索一下。没有,说明辅导老师自身功力不够、水准不够、下得功夫也不够。对于他们来说,看一本笑话大全比看命题人试题解析轻松百倍,在课堂上更为实用。
而决定考生命运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考生是无法像授课老师一样回避的,除非他放弃或不想通过今年的司法考试。
应试型辅导和多选题传授万马齐喑的状态还要维持多久,很难讲,5年也是他、10年也是他。没有那个讲辅导的下功夫钻研试题解析,因为学识不及,做起来是一件吃苦受累不讨好的事情。但是,如果做好了就可以瞬间一统河山了或重整河山。
我们中国自上而下都有一种现象:谈什么的时候没什么,比如考生奢谈信心,说明他们没有信心;上个世纪初高呼振兴中华,说明中华不振;近5年说是遏制房价,房价却一飞冲天。司法考试辅导也是如此,高喊应试型的,讲的却是部门法之皮毛。《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出版10年来,未有人深入研习,足见辅导市场之浮躁。(作者:黄甦 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