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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黑客的门槛降低了
近年来,90后利用网络犯罪的案件不算少见。90后朱凯华从2010年起,利用网银漏洞盗取信用卡,套现300万元,最终,朱凯华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90后青年肖东伟,利用网络非法设置博彩平台,专门用于骗取网友钱财,在短短10天里骗得40余万元,后被山东省冠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
“对于我们来说,如果真想‘黑’一个人的网络系统,通过课堂上的学习内容,以及自己的研究是可以做到的,但我不会去做。因为只是技术研究,自己觉得好玩,别人也会崇拜你的技术能力,但我心里很明白,如果真做了,那是犯法的事,我心里有这个底线。”就读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在校大学生马文(化名)对记者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武伯欣非常关注青少年网络犯罪,在日常研究中经常会接触涉及网络的年轻人犯罪案件,他发现,涉嫌互联网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在18~25岁,网络对于90后的吸引超过了任何一个年龄段。武伯欣认为:“对于90后,网络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是生活在乡村的年轻人,网络是他们唯一获得心理满足的途径。”
至于犯罪动机,除去常规的钱、名利、性等动机外,武伯欣认为年轻人好奇的动机很突出,还有游乐的动机,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现在网络上的年轻人不像前辈们那样只注重在现实中通过奋斗获得成功。他们认为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在网络上可以实现。对于有的年轻人为了网络中的虚拟货币、虚拟分数而坐在电脑前,没日没夜,甚至为之犯罪的现象,武伯欣表示,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人们犯罪是为了追逐金钱、感官享乐、名利等,而90后表现为“既有现实的追逐,又有对虚幻的迷恋”。
在马文看来,现在做黑客的门槛降低了,网络上很多技术论坛里有现成的文件,只需要自己填写完整后打包就可以。他曾经亲眼看到有所谓的“技术达人”当场向同学们展示黑进一家政府网站,“黑进去以后他就可以更改主页的信息,当时很多人围着他看,他并没有更改,只是证明了他的这种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