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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天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天津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人力资源强市,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战略目标。市第十次党代会强调,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两年来,我们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作为教育政策的基本导向,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教育发展的紧迫任务,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教育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优先发展,着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只有办好一流教育,才能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城市。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出台了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将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57项具体指标任务,逐项分解到了46个部门和单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障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我们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规定,大幅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2011年,全市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31.7%。其中,通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为293.3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6.41%,高于当年中央下达的目标比例。落实按土地出让收益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以及按流转税2%的比例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全市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偏远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质量内涵建设等重点领域。今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将达到17%。
三是完善督导体制。天津市率先推行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成立相对独立的天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制定了3个督政检查标准和5个督学评估标准,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情况进行专项教育督导,切实做到了督政和督学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二、抓公平普惠,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我们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连续几年把教育重点项目纳入全市20项民心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强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