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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第一次系统明确地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一、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二、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2010.13题】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誉,守信用。诚实和守信是统一的。就个人而言,诚实守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单位而言,诚实守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实守信是正常秩序的基本保证;就国家而言,诚实守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加需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
首先,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其次,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最后,诚实守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实践证明,把诚信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来抓,能够带动和促进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取得实际效果和实质进展。
三、锤炼个人品德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最终要落实到提高个人品德上,加强个人品德建设贯穿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的始终。
1.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
个人品德是通过个人自觉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教育所形成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它表现为个体对某种道德要求的强烈认同,对道德情感的充分表达,对社会道德规范的执着践履。
l个人品德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其一,实践性。个人品德不是个人的某种先天禀赋,而是个人在社会实践中锤炼而成的一种特殊品性,它是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化或体现,反映着活生生的现实生活的内容,展示着现实社会的道德风尚。
其二,综合性。个人道德品质不是零碎的个人生活片断,而是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渗透并影响个人道德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三,稳定性。个人品德不是临时的、短暂的道德现象,它一经形成,就会长时间地影响人的知、情、意、行各个方面,使人形成一定的道德思维或评价“定势”、道德意志力和道德行为习惯。
l个人品德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
首先,个人品德对社会道德的发展变革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道德要求只有同个人品德相结合,才会转变为现实的道德力量。同时,个人品德提升的过程也是能动地作用于社会道德的过程,它能够为社会道德的发展进步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其次,个人品德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根据。个人在行为过程中整合行为动机、确定行为目标、自觉调控行为过程等都是个人品德功能和作用的体现。
锤炼个人品德的方法:
首先应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个人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道德修养体现在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体现在一个人的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上,体现在一个人的一言一行上。
应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进行道德修养。
其一,学思并重的方法,即通过虚心学习,善于思索,辨别善恶,学善戒恶,以涵养良好的德性;
其二,省察克治的方法,即通过反省检验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与行为中的不良倾向、不良念头,并加以及时抑制和克服;
其三,慎独自律的方法,即在无人知晓、没有外在督的情况下,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为无人监督而恣意妄为;
其四,积善成德的方法,即通过积累善行或美德,使之巩固强化,以逐渐凝结成优良的品德;
其五,知行统一的方法,即把提高道德认识与躬行道德实践统一起来,以促进道德要求内化为个人的道德品质,外化为实际的道德行为。
2.加强道德修养要自觉向道德模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