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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激励在“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或“两基”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地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予以通报表扬。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8月1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66096857、66097135传真:(010)66097135
电子邮箱:chenwj@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督导办
(100816)
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