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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6月23日讯(贺宏伟刘伟)6月23日,从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在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填报的志愿不得变更。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
提醒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审慎选择;尤其是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
据介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问题,各高校也将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填报志愿指南》,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