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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近日下发关于拨付民办教育政府扶持资金的通知,明确民办高校必须符合申请专项的条件,拨款体现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原则,以资产过户情况为确定额度的重要依据。
上海提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办高校内涵建设、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特色民办中小学建设、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等。申请专项资金的民办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规范办学、财务管理规范、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年金制度,据此确定资金拨付的内容和额度。
根据资产过户情况,上海将民办高校分为基本完成资产过户、大部分完成资产过户、部分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过户进展较缓四类,前三类按照生均500元至1200元标准拨付内涵建设经费,第四类拨付安全技防和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