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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我院高层次急需人才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本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讲授及相关科研工作
有机化学(有机及医药合成方向)1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应届全日制(2012届)博士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适当,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学院网址:(bumen/rsc/index.asp)下载、填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毕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2012年公开招聘”为题一并发至jbzyrsc@163.com邮箱。
联系人:樊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54105;81550073;15022224511
五、考核:
由学院领导、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及相关部门专业专家组成急需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小组,学院纪检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进行考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六、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办理备案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及时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名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25410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254108
附件:《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报名表》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