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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条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如有变化以江苏省级招生机构最新规定为准)。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2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的70%。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生命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在2012级新生中择优选拔,计划选拔90名。选拔办法:①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复试选拔,择优录取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职教师资专业55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招生工作,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091406至87091410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网址:http://www.nwsuaf.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