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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暨校长论坛论文申报办法
一、报送数量
报告会论文报送数量:中小学专任教师数在40万以上的省(区、市)(据2010年统计数据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9省)报送论文不超过25篇,其他省(区、市)报送论文不超过20篇。每个省(区、市)报送的论文中,甲类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乙类论文(2009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的论文)的比例原则上为70%和30%。
校长论坛论文的报送数量为每省(区、市)6-8篇。
二、报送要求
1.报告会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校长论坛申报者应填写《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校长论坛论文申报书》,并根据《全国第四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论文代码说明》填写代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3.甲、乙两类论文和校长论坛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4.论文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论文,需填写论文报送表,并加盖公章。
5.论文、申报书及报送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报送地址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