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云"客户端 |
|||
4月6日,某论坛上出现了一个举报帖,发帖人谈到在四川省安岳县两板桥镇看到了一则实名举报传单,一位名叫秦延民的教师在传单中举报两板桥镇一学校领导王某和曾某冒领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对此,安岳县教育局在其官网主页发布上回应称举报“情况属实”,并将当事人调离到其他学校任教,“给了这两位领导严厉的处分”。
将王某、曾某从甲校离到乙校,就称这是“严厉处分”。恕笔者愚钝,不知这种“严厉处分”究竟“严”在何处?倘若调离也算“严处”,那么众多边远山村的教师可能都愿受这种“处分”。
既然教育局已经查证王某、曾某冒领情况属实,何况教育局还责令分了钱的教师及校领导每人退4500元,种种证据表明王某、曾某涉嫌违法,至少严重违纪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根据刑法、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以贪污论处,就当移送当地纪委或检察院给予法纪处分,而非教育局越俎代疱行政调离了事。调离仅是工作地点的变动,它与法纪处分有着性质上的截然不同。
由此,让人不得不怀疑当地教育局在这种名为“严厉处分”,实则没处分的背后,是否还存在着某些不能启齿的东西。一是为何对违纪违法者无原则的庇护?二是难道这种冒领情况在各校呈普遍性,因而不敢捅屡子、揭“疮疤”;三是惧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危及个别领导。因而内部悄悄“消化”处理。
只是,纸能包得住火吗?随着事件的曝光,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关责任人会真正地受到法纪的严惩。在此,也有必要建议当地纪检、检察机关对全县各校学生补助费发放情况来个彻查。只有查出一个,处理一个,民生工程才能真正惠及于民。
当然,此事也敲响了监管警钟,那就是学生的补助费、营养餐已成了某些人垂涎的“唐僧肉”,总想昧着良心从中“拔毛”。因而既要完善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家长参与监督的作用,确保补助费发放、营养餐阳光透明操作,又要真正严厉问责。双管齐下,就能有效防止营养餐变馊、补助费中饱私囊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