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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宏杰”(微博身份认证为“作家”)4月3日晚间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牌子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张宏杰”点评说,第一眼看到这张图片以为是PS的,但查到了相关新闻,“我才相信,有的机构设置已超出想像……”
网民“萧山博士”(微博身份认证为“研究员”)随后转发了该消息。此事引来上万次转发和评论,成为近几天的网络热点事件。
昨日,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微博商丘”回复转发此事的网民“詹国枢”(微博身份认证为“记者”)时表示,“宁陵县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人员是由宁陵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兼任,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其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禁酒规定、查处本县范围内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及公务人员,对宁陵县各单位的禁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月3日,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直指政府机构膨胀。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这个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请问对此你怎么看?
政府公务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仅影响日常工作、助长不良习气,还容易导致公款消费的无序膨胀。因此,近几年很多地方政府都在推行“禁酒令”,其中不少创新的做法,确实可圈可点。但我认为,要禁止午间饮酒,只需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便够了,为此专门设立一个“禁酒办”,纯属多此一举。
第一,“禁酒办”虽然是临时机构,但同样需要人力、物力和各种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公共财政也需要为此额外支出大量资金。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不代表不增加行政经费开支。不管是接受举报,还是派专人蹲点调查暗访,都需要耗费国孥。这种管理功能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职能严重重叠的临时机构,是在做无谓的行政资源浪费。
而且设立“禁酒办”来禁酒的做法,那种认为只有设立了专门机构,才能体现出整肃查办的“权威性”的思维,更是一种需要矫正的行政陋习。
第二,“禁酒办”既然是临时机构,就必定有撤销的一天,当“禁酒办”牌子撤出公共视野的时候,公款“大吃大喝”会不会卷土重来,那时又该由谁来监管?诸多疑问表明,某些权力意志主导的、为某种管理意图设立的临时管理机构,设立的时候尽管轰轰烈烈、吸引“眼球”,而撤销之后更难免沉渣泛起,这在现实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赖于制度化建设。在现实操作层面,只要违规违纪者得到迅速有效的严惩,整肃作风纪律并不是什么难事,无须大费周折。至于临时性存在的“禁×办”,表面上是在为制度“助威”,实际上却架空了常态化的震慑和政府的公信力。对于这样的行政陋习,也应该好好整肃一番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