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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简介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原名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2006年5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总部、研究所及心理咨询部地处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分部及戒毒中心地处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210号)。全院共有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具有中级职称者260余人、高级职称者100余人;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1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8位;目前具有全国二级以上学术团体或者省(市)级专业委员会的主委、副主委51位,专业杂志主编和副主编10位。设有核定床位1878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937张。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临床科室齐全,设有普通精神科、急重症科、抑郁症科、儿童青少年科、干部保健/特需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科、康复科、心身科、传染科、自愿戒毒科等临床科室;该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具有解决精神科急、重、难病例的诊治能力;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目前作为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有:上海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老年精神医学、预防精神医学。
位于零陵路604号的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主要为各类心理障碍患者以及在学习、工作、人际交往、婚姻恋爱等情况下所产生心理困扰的来询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开展多种心理治疗,如认知治疗、精神分析治疗、行为治疗、森田治疗、家庭治疗、催眠治疗、儿童行为训练治疗、生物反馈治疗等。咨询中心还设有“上海市心理健康热线(64383562)”,是上海市最早设立的热线电话之一,为社会各阶层心理危机求助者提供及时的心理援助。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为上海地区和外省市培训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师,每年举办各类“医学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学习班,深受各地同道的欢迎。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所属的上海市精神卫生研究所成立于1981年3月,设有药理生化、遗传、神经电生理、脑电影像、心理测量、临床流行病学、儿少行为、中西医结合、司法精神医学、精神康复医学等14个研究室,主要从事精神医学的临床应用研究。近十余年来,荣获国家级、卫生部、市科委、市卫生局科研成果奖共23项。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同时还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是精神医学教学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基地。同时,中心受卫生部委托每年举办全国精神科医师、护理进修班和研修班、继续教育专题学习班,培养了大批精神科医疗、护理骨干,分布于全国各地。精神卫生中心的心理学专业特色鲜明,实践能力很强,勤思考研曾培养多位优秀学员高分考入上海交大。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WHO精神卫生研究培训合作中心之一。与世界各国的精神医学界进行着广泛的联系和学术交流,并且开展多项科研合作。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自1981年以来,荣获卫生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卫生局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严谨的医疗作风、优质的全面服务和精湛的专业技术赢得了国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领导班子组成名单:
院 长:徐一峰
党委书记:蒋 清
副院长: 宋立升赵敏 黄继忠
副书记: 谢 斌
联系地址:
总院: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邮编:200030
分院: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3210号 邮编:201108
联系电话:
总院:021-64387250,34289888
分院:021-64901737
传真号码:021-64387986
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考研最低复试分数线(2007~2011年)
年份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 |
总分 |
2007 |
55 |
55 |
180 |
325 |
2008 |
55 |
60 |
200 |
360 |
2009 |
50 |
50 |
190 |
320 |
2010 |
55 |
50 |
190 |
320 |
2011 |
50 |
50 |
180 |
31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2012年可作为参考)
一、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交大医学院自主负责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原则,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医学院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结合自身有效生源情况,制订切实可行具体复试方案,同时,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复试时间和安排
1.复试日期:2011年3月16日~3月29日。
2.复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由各院所科教处以电话、短信或其他信息通知,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以根据本网“报考院所”栏内提供的电话、电邮等方式联系,3月15日以后可咨询自己是否具有复试资格。
3.报到要求:考生在接到招生附属院所的复试通知后,还须在正式复试之前,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等)、复试通知凭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生还
报到地点: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报到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6:30。
4.关于体检:要求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具体情况,请详见本网硕士招生复试体检通知。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全面体现招生选拔的科学性,提高招生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①外语能力(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50分,满分为35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1.专业外语(5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初试为非英语者复试考相应的语种)。要求译文意思基本准确,速度每小时英译汉不少于3000个印刷符号,汉译英每小时不少于300个汉字。也可选取外文专业文献段落(一般难度),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2.专业综合知识(5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二)面试(满分250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从口语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50分)。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思维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增强生源质量的可比性,复试组还应对考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医学创新思维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招生学科,可以增加临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内容。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四、调剂复试原则
校内调剂:根据专业对口调剂工作基本原则,进入复试分数线但因复试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各培养单位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在生源短缺的相应学科内进行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学术型硕士生的线上考生可向专业学位申请调剂复试,但必须符合专业学位招生复试的要求,一般仅限定在第一报考志愿单位。未达线考生暂不能调剂到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线上考生仅在专业学位内,相近学科之间调剂。
校外调剂:报考我校未被录取,但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向外调剂,同时,考生达到调剂学校的复试要求,方可调剂。具体办理时间、手续,以后可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
我院可接受校外部分专业(主要是生命科学类)的少量调剂生,调剂原则是考生第一报考志愿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基本一致),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该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五、复试结果
复试小组将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到考生的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排列名次,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向报考院所科教处查询。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导师、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攻读学位类型(学术或专业)。招生院所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将不再接受修改信息申请。
六、实施招生承诺制
导师和考生经双向选择、初步录取后必须分别签定招生承诺书,主要是要求导师对研究生的资助责任和培养责任作出承诺,考生则必须对医学院的录取规定和培养要求作出承诺。
七、录取结果
各招生培养院所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自主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有效的复试和审查,最终将根据初试、复试及全面审查的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由交通大学医学院汇总、审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信息,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可供拟录考生查询。
八、上海市招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项目
交大医学院将按照本项目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落实招生复试、招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敬请关注网上后续公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