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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人:葛剑平,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将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加快建设创新性国家的目标。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主阵地,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在推进两个创新方面有所作为,使之成为撬动国家科技创新的支点。近年来,由于党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的不断提升,高校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高校硬件建设的持续大量投入,部属高校、地方高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大力改善,硬件设施越来越好。但在软环境建设,特别是在制度建设、学术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还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形势不相适应,阻碍着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质量的提升,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当前高校自主创新软环境建设方面主要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产权制度不明晰。产权制度是自主创新的核心制度。目前,产学研过程中的产权制度还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体制机制。由于高校属于事业单位,高校对自身资产只享受管理权,而不能利用资产进行经营。同时,在产学研过程中,科研人员的利益分配地位也没有得到法律确认。一旦高校参与到产学研的过程,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必然会受到产权制度的限制,经营、收益、分配之间产生诸多法律问题,影响产学研协同创新。
二是中介服务和支撑体系薄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科研成果信息交流不畅,造成科技与市场脱节。以北京为例,目前至少有2000多家技术中介机构,但随着技术中介工作的深入,技术中介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涌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技术中介机构小而全,资源分散,无法实现成果供给与需求的良好对接,没有形成信息和资源的良性共享。
三是利益激励机制不合理。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在产学研合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双方处于不同的行业、系统和领域,在研发费用的划分、利益的分配上,企业和高校对目标值存在不同的认识,常常是合作初期各方可能还比较容易达成一定的协议。但随着合作项目的进行,看得见的利益越来越近时,在利益分配上就会发生争执。由于产学合作创新中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很好地协调处理,或各方分道扬镳,或单打独斗,或另寻其他合作者。根据对高校与企业的调查,影响双方合作的主要因素中,权益分配不当占49%,其他因素占25%,人际关系不协调占19%。
四是科研评价机制有待完善。高校科研评价是高校对各项科研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导向性。高校科研评价的结果已成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津贴分配的主要依据。目前对高校成果进行评估时,仍沿袭政府组织鉴定的形式,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过分强调获得了什么奖项,发表了多少论文,承担了多少科研课题等,没有把科技成果转化程度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纳入考核标准。这就使得高校科研成果数量虽多,但真正有创新性的成果和转化成果不多。
五是包容文化欠缺。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需要有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由于受“官本位”、实用化等传统思想和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高校也折射出不同程度的科研浮躁,“传统教授”做学问,“现代教授”跑学问的现象比较突出,不利于创新文化的培育和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同时受社会急功近利思潮的影响,高校中的一些教师在申报科研项目时,往往选择一些稳妥、快出成果的选题,而压抑自己研究兴趣和创新思想。在调研首都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过程中,92%的高校教师认为创设一种敢于失败、不惧失败、勇于失败的包容性文化,是创新型高校文化所必不可少的。
加强高校自主创新软环境建设,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更好的服务于区域和国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完善高校产学研的产权制度。对高校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区分,并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在高校、合作企业和科研人员之间进行合理界定,明确科研人员在技术转化中的利益分配地位,对于科研人员利用高校学术资源形成的技术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允许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并确定合理的股价及股权收益比例。
二要加强高校科技中介机构的培育。加强高校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和完善技术服务、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及信息咨询等方面职能,有效地促进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的联合。同时发挥信息网络优势,构建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信息网,定期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人才供求信息,及时做好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项目中介、咨询服务等工作,由此,产、学、研三方在充分了解对方的基础上,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而真正做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
三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为了鼓励高校科研人员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在激励机制上,要制定出具体明确的分配制度。高校科技成果是一种无形资产,转化后的成果要归学校和个人共同所有,所得收益要允许学院或者个人分享一定的比例,这样可以鼓励教师不但重视项目的争取,更重视项目的完成,注重对项目完成后的科技成果转化。学校要时刻关注国家重大项目的产业化情况,对科技成果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特别奖励,激励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四要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评估机制。树立经济评价与理论评价并重的观念,适当减少成果理论价值的分值,增加市场需求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的比重。改变单一的同行评议方式,积极引入外部系统的评价,特别是要有企业界人员参与。同时,加强职称评定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引入科技推广奖励机制,制定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领导人事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对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要酌情给予重奖或股份奖励。
五要厚积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土壤。对大学而言,只有具备对人才的尊重和包容的优良学风,其培养出的人才才能够取得创造性的成就。因此,要提倡“自由和探究的精神”,鼓励学术民主,倡导学术包容。要把追求科学、崇尚真理,学术自由、鼓励创新,理性批评、合作竞争等现代大学精神用制度文化的形式将其确立起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