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云"客户端 |
|||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这一年里我国各个领域的建设都呈现出稳定、和谐、繁荣、发展的景象。尤其是教育方面,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无论是高等教育的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还是学前教育的大力普及,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喜庆之余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这些成绩的背后还伴奏着许多与改革发展不协调的音符:武汉一高校骗取补贴案,陕西绿领巾事件,甘肃幼儿园校车事故等等。这其中不乏人为的因素使我痛定思痛:是《规划纲要》内容不完善?还是保障制度不健全?抑或是我们教师队伍不精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我国几千年教育风雨的锤炼中,已铸成了一个不争的共识。因疑招误人子弟之嫌,我结合自己从事农村基层教学多年的所见所感,再次细读《规划纲要》所涉及的内容,除了认同其前瞻性、时代性、及严密性之外,我觉得《纲要》在第八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块设计上尚存偏颇之嫌,有悖《纲要》所提及的“科学发展”之理念。本章节四个内容洋洋千言,涵盖了教师的师德、能力、地位、管理等方方面面,却淡化了教师队伍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势群体——校长队伍。
关于校长工作,文稿中仅出现两次且只用了“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促进校长专业化---推行校长职级制”区区几十个字轻描淡写,忽略了校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校长是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是学校规划、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教师、学生的评价者。在一所学校里,左右学生命运的是教师,而左右教师命运的则是校长。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换言之,一个不称职的校长足可以毁灭一所好学校。因而,我认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首先应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校长队伍建设”应成为《纲要》中的一个亮点提出来。
众所周知,现行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校长在学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为校长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提供了权力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可是长期以来实行的中小学校长上级任命制,几乎奠定了校长职务的终身化——上级不变,校长不换。校长直接对上负责,对下管理,使其超然于群众监督之上,虽有校务会、教代会,但都由校长组阁,形同虚设。上级部门的监管又因农村学校分布的特点而鞭长莫及。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就会滋生腐败。当前民众关注的“补课热”、“乱收费”、“绩效工资”“骗取补贴”等问题,有哪一个不是在校长权力的主导下产生的?而不明真相的群众却把口水唾向众多替罪的教师。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着高尚素质的教师本该敢于直言,却因为自己的职称、考核、工资等顾虑而最终放弃了“实话实说”这个诚信的最底线。臣事明主,鸟栖良枝,教师们只好另辟蹊径,寻求有利于自己的岗位或学校,导致农村出现了许多“家族式学校”,同时也催生了学校的“家族式腐败”。教育腐败实则权力腐败,而权力腐败校长则首当其冲。这透析出了现行领导干部任用机制的弊端,如不加以改革,势必会影响今后《纲要》的实施,尤其是在体制改革后,政校分开,学校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的情形下,影响将更加突出。因此,为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之计,我建议:
1.加强校长队伍培训,提升校长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批既懂管理又善教学的双料校长。明确校长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并承担该负的责任,权责分明,让他们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领头羊,而非指挥员。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的是干部,校长素质提高了,教师素质自然也会得到提高。
2.制定《校长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校长的行政行为,为校长的权力戴上一副紧箍咒。校长作为教师群体中的特殊个体,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一所学校师德表现的鉴定者,《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于部分顶风违纪的校长犹如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之于孙行者,早无法力。他们可以随意解读自己的行为,甚至曲解上级的政策。
3.改革校长任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既避免了教育行政部门的“伯乐腐败”,又可让校长们居安思危,依法治校,同时也为后续优秀人才疏通了展示才能的通道。
4.建立校长异地交流制度(尤其是在农村学校),使校长远离“家族腐败”的土壤,在工作中免受人情干扰,放得开、干得好。同时也促进了校际间的经验交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创新。
5.健全校长权力监督和工作考核机制,探索一套“学生评老师,老师评校长”的考评办法,真正体现教师和学生的主人翁地位,从而提高广大教师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有了参与的热情和工作的动力,教师队伍建设的难点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