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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部分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根据天津市教委普通高中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要求,结合河北区实际情况,区教育局日前制定印发了《河北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方案》,并启动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工作。
本次享受助学金发放的对象为符合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经河北区批准在普通高中在籍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比例占在校生总数的10%,其中重点对孤残家庭、低保家庭或城市特困救助家庭的学生进行优先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为国家助学金每年每人20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年每人15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年每人1000元。
据了解,本次河北区将有738名困难学生得到资助,以此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