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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天津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下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201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从2011年11月28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