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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应对?
答:今后,教育部门将联合食品药监部门、卫生等部门加大对食品卫生、学校食堂等的检查力度,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对属地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将工作突出的学校食堂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卫的检查,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在加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通报制度,根据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规律与特点,及时提醒和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遇到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信息。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当地政府。(本报记者李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