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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标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聘用制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其主要的制度目标就是打破传统的身份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而聘用制的基本制度目标,只有通过岗位管理这一途径和手段才能加以实现和完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室主任刘霞认为,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岗位管理是推行聘用制的内在要求,岗位管理是聘用制的深化和具体化,二者共同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体内容。
在新部署中,对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岗位管理制度将全面实施。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汪玉凯分析,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三类。每一类岗位又分为若干等级,实行最高级别控制和结构比例调控,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将打破原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固化的束缚,旨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认为,事业单位应通过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人员进口关。他建议,特别应实行考试招聘的制度,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据权威人士介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也将逐步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也在摸索之中。按照改革时间表,到2015年,将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同时,在用人上,还将力推竞聘上岗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
人员的出口关也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受访专家指出,需畅通事业单位的人员出口,拓展人员正常退出渠道。“聘用制的实行,在制度层面明确了工作人员能进能出,使得其正常退出成为一个规范性现象。”竹立家说,人员“出口”包含着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是单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的解聘、退出;另一个则是人才的自由流动,因薪酬待遇、工作预期而产生的员工“辞退”单位的情况,也将成为正常现象。“我们要拓宽辞退渠道和退出机制,最重要的一个机制就是要双向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