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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选题:相当难
2009年的多选题共28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42分。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2-4个),每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十分苛刻,或者1.5分或者0分。考生很快可以发现的是,得1.5分太困难,得0分很容易。
考生应当清楚的是,2009年新制度的考试题型、题量进行重大调整后,多选题将成为考生能否通过《经济法》考试的关键。如果考生能在42分的多选题中拿到28分以上(客观题的得分合计在50分以上),将为自己赢得一个非常有利的空间。如果客观题的得分低于45分,想在28分的综合题中拿到15分以上,无异于“火中取栗”、“与虎谋皮”。
首先,希望考生务必要把多选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多选题是分值最高、难度最大的题型,是考生能否通过考试的最大障碍,因为1.5分和0分的差距就在考生的“犹豫不决”之间。好多考生出了考场后感觉还不错,一对答案,傻了,问题肯定出在多选题;感觉不上不下的考生,拿不准的肯定是多选题;感觉一团糟的考生,肯定是多选题做得一塌糊涂。综合题固然让人头疼,但毕竟只有28分,只要自己认真复习了,还不至于丢20分,但多选题丢20分太容易了。
无论是在网上交流还是在面授班上,许多考生经常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如何复习多选题?有的考生问的更直接,有没有针对多选题的“灵丹妙药”?我的答案是,没有“灵丹妙药”,但并非无药可治。
让我们先看一下命题情况。在2009年的28个多选题中:(1)有13个小题(第3、4、5、6、7、8、10、12、13、20、21、22、27小题)是根据教材的某一个自然段直接命题的,难度相对不大;(2)有2个小题(第11、25小题)是根据教材中散落的N个考点综合而成,难度较大;(3)有11个小题(第1、2、14、15、16、17、19、23、24、26、28小题)是以小案例的形式命题,考生需要活学活用,难度很大;(4)有2个小题(第9、18小题)在教材中找不到直接的答案,需要考生的知识拓展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多选题对考生的要求是:复习要全面、理解要深入、记忆要精准(看来只会死记硬背的电脑还不能通过CPA考试,只有高度发达的人脑才有机会)。只有通过全面复习,一个考点、一个考点地去消化,考前做10000套模拟试题,也不会碰到与2009年试题完全相同的题目,只能靠平时认真复习锻炼的基本功,在考场上冷静思考、沉着应对、苦心经营。有些考生不愿意看教材,寄希望于考前背几个所谓的重点题目,而不是踏踏实实地掌握教材中的考点,出了考场以后才知道该念的书还没有念(别再犯“童年”时的错误了),已经晚了。
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世上就怕认真二字”。复习多选题,唯有“认真”。例如,在复习《公司法》时,教材中提到“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四种情形”。书看到这儿,就需要停下来,光拿大红笔将此处划得火红一片,没用,因为考试不是比谁的教材画的漂亮。每复习一个考点,都应当搞清楚出题老师有可能出什么样的试题:(1)如果该考点有可能出单选题,它主要的命题点在什么地方,如果命题点是数字,您把数字记准就可以了,其它句子有印象即可,单选题也不要求您把整个法条默写出来;(2)如果该考点有可能出多选题,您就得搞清楚,到底有几种情况可以回购,具体是什么情况,首先把数字记清楚。否则,到了考场,3个还是4个都没记住,别人1.5分,您会一点点,跟不会一样,0分。在复习中,针对每一个考点,都要做到有效的防守,您才不怕别人进攻。
在课堂上,我经常说一句话,“该卡死的一定要卡死”。什么意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这个考点,出多选题的概率很大,只要出题老师敢出,您就得敢会,痛痛快快地拿下这1.5分。在考场上,如果有17个多选题被您“卡死”了,您心里就有谱了。运气再好点儿,又蒙对了3个,《经济法》就过了。
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用类似的方法,一个一个的啃下去。有考生会说,那么厚的教材,时间够用吗?好不容易记住了这个,又忘了前面的,怎么办?我只能再送您两句话:(1)“世上就怕认真二字”;(2)“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如果觉得不过瘾,再免费送一句:“长痛不如短痛”。您想2011年从头再来吗?多选题的复习肯定没有“灵丹妙药”,只有“天道酬勤”一个处方。
讲到这儿,考生肯定发愁了。那么厚的教材,怎么背得下来?谁让您从头到尾搞“地毯式轰炸”了?就算您有这个雄心壮志,您也未必有足够的时间;就算您有足够的时间,您的大脑也没有足够的内存。所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考生至少应当把一些特别重要的考点准确理解,“牢牢卡死”。我在面授班上经常讲这样一个观点:《经济法》要考100分的确非常困难,但拿下60分并非不可完成的任务。在复习中,必须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不为”考生能够坚决贯彻执行,但“有所为”有的考生贯彻地不够坚决,这就是及格与不及格的考生的最大区别。在《经济法》的考试中,会一点儿跟不会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