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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江苏正式出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对许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今年录取分7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及其他院校(本科);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011年江苏共有26所院校符合注册入学试点条件。其中,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民办23所,公办3所;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民办20所,公办1所。与统一招生录取相比,江苏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生的一种新的录取模式。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中学对口单招成绩、专业技能要求),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1所就读学校的录取模式。
2011年2月,江苏省教育厅曾就“注册入学”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 1、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答: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要求。其中,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院校应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对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学生,院校可对其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技能等提出要求,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不等于不要入学门槛,不等于降低生源质量,这项改革主要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积极尝试。 2、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形式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和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两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的两所院校,两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两所院校预录取,则由考生从两所院校中选择1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