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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16号)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决定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论坛) (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全市公安系统(含森林公安)的招考简章另行制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选调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为人力资源局)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人选确定后,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详细报考方法,请咨询各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7日9:00-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3月28日-31日。
缴费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山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日)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提出申请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3月31日(8:3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办公楼四楼(沂蒙路173号)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 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