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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实行费用优惠: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六、笔试有所变化,更趋于常规型(一)笔试
1、考试科目变化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与去年相比,2011年省考笔试在每科满分标准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方面均进行了调整。2010年《行测》、《申论》,每科满分为200分,总分400分。2011年则调整为常规型考试分数。具体如下: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分别为:
1、一般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2、加试科目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专业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另行确定。
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报考法检系统法警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1年4月24日
加试科目笔试时间:拟定在2011年4月25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这也就意味着,黑龙江也从单独招考变为统考,也意味着题型、难度等都会与去年有较大的变化,同学们在考试备课方面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具体的考题题型解读请关注《2011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大纲解读》。
(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内容和组织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法、检等系统捆绑计划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朋友本次考试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