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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观望
听说教育部发出收礼禁令,原本寻思着新年、春节给孩子的老师送点礼的公司职员李欣变得有些犹豫,“送的话,怕老师不敢收,自己也尴尬;不送又怕别的家长会送,自己面子上过不去。”李欣和丈夫商量再三,最终决定,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其他家长的“动静”。
“以前是看别人都送,自己也跟着送,现在明文规定老师收礼是违规行为了,而且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那我再送礼,不是让老师为难吗?”李欣说,以前自己逢年过节都给老师送点礼物,有时是购物卡,有时是月饼券,还有香水之类的,“当时孩子班里几乎人人都送,有时候我给老师送礼也不背着孩子,甚至和孩子商量送什么礼物好。可现在禁令都出了,我再送礼,让孩子知道对他的影响挺不好的,万一孩子问我‘明明知道是不对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做’,我怎么解释呢?”
此外,李欣觉得,收礼禁令不一定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别人都送,我还是得送!”她说,要是能慢慢形成大家都不送礼的风气,那时候家长就不再为难了。
C质疑
收礼禁令两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采访中,绝大多数人在对收礼禁令拍手叫好的同时,更对它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提出质疑。
“《义务教育法》中早就明确规定‘不能做有违师德的行为’‘严禁从事有偿家教’,但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位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专家坦言,家长给老师送礼,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况且,哪个家长也不会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去送礼,如果当事人都不说,那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
“就好像‘有偿家教’,禁了这么多年了,但还是治标不治本。”从事30多年教师工作的初三语文老师魏景泉表示,从市里到区里再到学校,各种规范师德的文件、通知发了不少,要是都按部就班地执行,根本不需要这份“禁令”。要真想刹住“送礼风”,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魏景泉认为,“八不准”中提到的“高消费娱乐活动”“高级宾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不必要的开支”“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等词语,都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不具有很实在的参考价值。要让“八不准”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关键还得靠有关部门制定更多实施细则。
记者从市教委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他们尚未接到教育部“八不准”的通知,但近年来本市一直在教育系统强调廉洁纪律的要求,教育部门将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