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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器乐类演奏时间为三分钟以内,曲目自定(可节选),曲目演奏后加试试奏。
(二)声乐类自选一首歌曲,演唱后加试视唱练耳(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三)主持类自备三分钟以内能体现文学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的台词,表演后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四)考生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等演出应用物品,考生严禁穿着校服进行测试。
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竖琴、定音鼓、小军鼓,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使用。考生也可自带。
我校在声乐考场提供钢琴一台以供伴奏使用;声乐考场提供音响设备,仅限于播放伴奏用的CD、VCD、DVD光盘,不能播放u盘、mp3及mp4等所携带的音频文件。
五、优惠政策(一)通过我校专业测试并和我校签约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同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且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做好艺术特长生批次志愿的填报,录取时,可享受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以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规定,录取时最低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 (三)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在非艺术专业学习。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六、携带用品及相关证件报到时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本复印件)。
七、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