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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的育人目的是通过美育的方式实现的,因此,音乐教育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过程,应贯穿着所有的审美因素,并应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这样,在长期的、多次的美感发生和发展中,音乐教育才会影响学生的情感状态和意向,形成审美情操,从而完善人格发展。对于音乐教师来说,最重要的工作是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培养学生的美感。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音乐教育的魅力并不在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是表现在启迪、激励、唤醒、感染和净化等效应上。
因此,从育人和美育的角度来看,我们应当摒弃将音乐教育作为升学“敲门砖”的做法,摒弃“精英教育”的运行模式,摒弃把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课程首要目标的做法,而应当强调通过亲身参与音乐活动来加强音乐体验,强调通过创造性的教学来开发学生音乐潜能,强调教学必须以激发音乐兴趣与培养良好态度为基点并视之为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
本次音乐教育大会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音乐教育要体现公平与民主的思想”,也就是说音乐教育应侧重大众教育,专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标准不能等同。记得国外一位知名的音乐教育家也曾提出,每一个人都应该“培养一种终身参与音乐活动的传统”。这些观念同样在提醒我们,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应致力于音乐教育的大众化和音乐参与的终身化,放眼大众人群的培养,从政府到社区、从专家到一般教师,都应致力于把音乐教育贯穿至一个人的终身学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