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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各高校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形式的分割、挪用国家奖学金行为,将被取消或减少其获奖学生资格。
通知指出,有少数高校对家奖学金政策理解存在偏差,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要求。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同时杜绝任何形式的分割、挪用国家奖学金行为,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或减少相关高校获奖学生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据介绍,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有着明确标准。大一新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其他年级参评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要进入评选范围的前10%,如果其他方面特别是道德风尚、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以放宽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