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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件本身,李洪涛教授表示现在双方都在指称对方家暴,所以不能过于简单的分析,只汲取一个片段。而要深入了解两人的父妻关系模式,暴力发生的原由,以及以往的时候他们怎么看待暴力的。
“暴力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除了看得见伤的身体暴力,还有精神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可能是由前面的种种原因引发的,这是交织在一起的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有部分网友认为女方不应把事件公布在网络上,王向贤博士表示不认同。“家丑不可外扬在国人的概念里广泛存在,这是家庭暴力很难根除的恶习之一。”王向贤说,如果没有人说出来,家暴往往是在私域里发生的,外界的有限干预很少,只能等着施暴者的良心发现,这是不大现实的。“我们是鼓励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不管是向亲友,还是向媒体,还是向法院。只有说出来,才可能找到有效的方式。”
“从国内外的调查来看,受暴力妇女向外披露都不是第一次要说出来,而是忍无可忍了才说出来的。”李洪涛教授也认为。
中国家暴救济效果不近如人意李洪涛教授介绍,家暴救济渠道方面现在婚姻法已经明确写上禁止家庭暴力,政府、社区都有相关责任帮助受暴人,医院也要有这个功能。比如家暴发生后,可以到医院去检伤,医生很清楚什么是暴力伤,与自损伤是不一样的。社区的居委会、村委员也有这个责任,邻里之间应该比较知根知底。而警察接到家暴的报警后,也是一定要出警的。
据悉,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即百姓俗称的“人身保护令”,变事后惩罚为事前保护。除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规定外,《审理指南》涉及家庭暴力的定义、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保护措施、证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调解等诸多方面,将以往离婚案件仅有对加害人的财产性惩罚措施,转变为对受害人财产、人身进行全面保护。《审理指南》最突出的是厘清观念,将家庭暴力置于社会文化范畴,而不仅仅是以前的“家务事”。
“但总体而言,目前家暴的救济渠道还是很少的,有效性也是不尽如人意的。”王向贤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