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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中,赵志坚派人到考场上利用针孔摄像机偷拍试题,张腾海收到后,通过网上传输给事先聘请的“枪手”,“枪手”做出答案传给张腾海,张将答案通过手机发送给赵志坚、廖某某、郑伟等人,再由他们使用无线对讲机、电台和数字终端发射器,向在考场内作弊考生的无线耳机和橡皮式无线文字显示器输送。
今年5月,张腾海与赵志坚又想以同样方式,为48名参加今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生作弊,不料事泄败露。
犯罪嫌疑人张腾海、赵志坚、蒙道博、郑伟、廖某某、罗某某、袁某某、丁某对他们使用无线设备,进行考试舞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廖某某、罗某某、袁某某、丁某因犯罪情节较轻被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争议焦点】摄取考场内的试题进行作弊是否构成犯罪。
【检察官说法】负责此案的岳麓区检察院检察官马达说,根据教育部《〈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启用之前”一词解释的通知》,各类高等及中等教育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绝密级事项。“启用之前”特指考生按规定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前的时间段。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考试过程中摄取考题作弊,其行为侵犯的对象属国家秘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本案作弊的犯罪嫌疑人已触犯刑律,涉嫌犯罪。
【温馨提示】不要心存侥幸考场作弊,此案足以警告“考场枪手”:你们的行为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