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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学校的依法办校与民主决策,办学自会遵循教育规律,教育与学校自会返璞归真。
上海两会期间,教育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仅举两例。
一是政协委员胡卫在政协大会上发言指出,当今的校长有太多不可承受之重。调查表明,能对学校行使管理和“指导”职能的部门多达20多个,对这些部门或机构,学校都不敢怠慢。因此胡卫在会上呼吁“政府部门应切实为校长减负,让教育返璞归真”。
二是任先正政协委员建议,“世博会需要大量的安全疏导人员,不妨让中学生和高年级小学生担任,如此一来孩子们都可以进入园区参观学习。 ”不过,他的提议却当即遭到市政协委员袁园的“打断”,“将中小学生团体参观安排在世博会会期‘空档’不合理。 ”
看到委员们开始“拌嘴”,俞正声笑着说,“孩子就不要服务了吧。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玩,这是我的意见。 ”
把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挺有意味。第二条新闻,恰可以做第一条新闻的“注脚”,要是没有来自教育系统的委员袁园“及时”反对,以及俞书记的调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如果变为现实,就有可能上演如胡卫委员指出的那样指挥、“干扰”学校办学的事来。
但为何政协委员的建议没能变为现实呢?这就是民主协商机制的结果——提出建议,委员们对建议发表自己的意见,得到多数统一,方可形成决策。这一机制很值得学校办学借鉴,需要探索新的学校管理制度,防止政府机构及其官员能随意指挥学校办学。
学校的办学精力分散,根本原因在于大学没有办学自主权,中小学不能校本办学,精简政府部门、归口教育部门管理,固然可以减少“婆婆”,但“婆婆”和“媳妇”的关系没变。而在调整“婆婆”和“媳妇”的关系方面,“婆婆”总担心一放即乱,于是把财权、人事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媳妇”也就必须得听“婆婆”的,不管“婆婆”有理还是无理。
改变这种情况,有必要探索学校理事会制度,即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官员、学校领导、学校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贤达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战略决策,政府部门的意见必须通过理事会决策才能变为学校办学战略,而校长只对理事会负责,这就避免了政府部门对办学自主权的干扰,而校长也就有了自主办学的空间。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学校用好自主权,各类学校都应依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制订学校章程,章程须由学校举办者所对应的人大审议通过,作为学校的办学宪章。
或许有人说,某个政协委员的提议被否,很是尴尬,但在民主决策机制下,只有通过的提案和不通过的提案,而无高明的提案和不高明的提案之分。同样,如果有学校理事会这样的办学机制,各方人士都参与到决策中来,而审议的准则是依据学校章程,尊重理事会决策结果。这就有了学校的依法办校与民主决策,有了这样的机制,办学自会遵循教育规律,教育与学校自会返璞归真。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