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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薛明扬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无论在各个学校实行的“减负”措施多么有效,只要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就业压力,所有举措都立即变得“苍白无力”,甚至“按下葫芦又起瓢”。 ●要把“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就应该首先思考学生中究竟哪部分群体构成了“学业负担”的承受者;其次,哪些是“合理负担”,哪些又是“额外负担”。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多年来一直是困扰教育工作者的一个“顽症”,尽管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不断推出改革举措,这些措施也确实在一段时期内产生作用,但总体而言,“减负”难题尚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减负”为何难有作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减负令”基本聚焦于学校教育本身,自上而下的推进使一线教师尚未真正将“减负令”所蕴含的教育理念转化为实践,“减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往往是一边学校在“减负”,另一边家长需求下的社会培训机构“乘虚而入”实施“增负”。因此,无论在各个学校实行的“减负”措施多么有效,只要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就业压力,所有举措都立即变得“苍白无力”,甚至“按下葫芦又起瓢”。从这个角度来看,“减负”应该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各部门相互携手的社会系统工程。
究竟何谓负担?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意为在进行某种活动中所“承担的压力或担当的责任”。那么“学业负担”,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担负的责任、履行的任务与身心承受的压力。
首先,“学业负担”是由施加给承受者的外在压力或动力所促成,没有外在的压力或动力,则构不成“学业负担”。其次,“学业负担”是学生在参与学习活动中的一种身心感受,是主观的。因此,同样的学习,对有的学生构成负担,而对有的学生则构不成负担。再其次,“学业负担”的大小与是否制约学生本身的身心特点等因素有关。这足以说明,“学业负担”既是个人问题,也是教育问题。
学生负担过重的根源是学生学习内容过多、作业量过大、学习任务过重吗?这只是学生负担过重的表象。笔者常常在想,当王羲之练起书法、陈景润钻研数学、鲁迅写起小说时,那一刻尽管学习研究的任务多、耗时长,但一切烦闷、焦虑等心理负担似乎都与他们“绝缘”,在这种旁人看起来艰苦的过程中,他们却体会着惬意与幸福。这说明负担和“量”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真正导致学生负担过重的根源在于“质”。要把“减负”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就应该首先思考学生中究竟哪部分群体构成了“学业负担”的承受者;其次,哪些是“合理负担”,哪些又是“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