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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
今天(26日)下午15点,教育部2009年第15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透露,教育部与公安部于近期将颁布一项关于高校消防方面的规章。续梅说“大家知道消防安全是我们学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才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心的环境。在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首要的一个任务就是要建章立制,目前教育部已经制订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高校一直没有相关的管理的规章。在立法上还是一个空白,而且高校的特点大家知道,一个是人口非常集中,再一个人口也非常多,高校学生和中小学生特点不一样,大部分都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相比较而言,在安全方面,消防安全是一个重点。
即将出台的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是经历了两年的时间,有这么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填补了高校安全管理规定的立法空白。二是内容规定上比较全面,比如说它规定了学校的主要领导、分管的领导、相关的部门,比如说防火办,还有二级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消防的安全职责,同时也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各有关方面做出了规定,内容还是比较全面的。三是注重了制度建设,明确落实要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预案、演练等等方面制度性的要求。四是注意到了与有关法律的衔接,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有一部消防法,这部规章也注意到了与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这项规定不久就会正式的颁布,我们也请各位记者朋友们到时能够予以关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