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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拨款。我校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
(3)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招生,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单位、我校、考生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档案、工资关系和户口不转至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国家计划外招生。录取前我校与考生签署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录取前考生档案调入我校,京外考生户口临时调入北京。毕业分配“双向选择”。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我校不招收外单位定向生。
5。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所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招生人数
我校2010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另行公布。
十一、学费标准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需交纳学费,2010年收费标准见后期通知。2009年收费标准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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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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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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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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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自筹经费(文科专业、理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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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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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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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自筹经费(外语专业、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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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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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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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委托培养(文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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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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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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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委托培养(理科专业、外语专业、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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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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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培养机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2010年我校将加大奖励力度,并通过助学贷款、特困补助、科研奖励、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助学、助管、助研的"三助"活动等多项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2。
十四、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查询注意事项
1。标“★”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
2。参考书目排列顺序与重要程度无关;
3。请根据考试科目代码查找参考书目;
4。考试内容可超出参考书范围;
5。目录内容如有变化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为准。
十五、招生信息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网址:http://222.35.140.57/ [公网],http://grad.cnu.edu.cn/ [教育网]),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发放、考场安排(我校考点)、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录取结果等信息均可上网查询。
十六、联系方式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503室
网 址:http://222.35.140.57/ [公网],http://grad.cnu.edu.cn/ [教育网]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E-mail:cnuyzb@126.com
咨询电话:010-68465054,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2。各招生院系:
(001)政法学院
010-68902681
(002)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010-68902696
(005)教育科学学院
010-68901745
(006)文学院
010-68902306
(007)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010-68902306
(008)历史系
010-68902154
(009)音乐学院
010-68900436
(010)美术学院
010-68437737
(012)外国语学院
010-68901969
(013)数学科学学院
010-68902354转220
(014)物理系
010-68902348
(015)生命科学学院
010-68902329
(016)信息工程学院
010-68901048
(017)化学系
010-68903040
(018)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010-68902339
(019)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010-68902274
(020)教育技术系
010-68902832
(021)计算机应用联合实验室
010-68900550
(022)初等教育学院
010-62516775
(023)高等教育研究所
010-68902920
十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等)招生专业目录待教育部文件下发后另行公布。
十八、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部网站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