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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应该知道大文豪司汤达,应该看过世界名著《红与黑》。大家是否知道这部小说的题材基本是真实的,是否知道这部小说的题材来自于法庭,来自于一起刑事案件。
1827年法国的格雷诺尔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全法国的杀人案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一个名叫贝尔特的青年出身于农民家庭,那是当时法国社会各阶层中的底层。但他天资聪明,终于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一位上层社会的人士——米苏,因小孩已到学习的年龄,需要一位家庭教师,在众多的求职者中选中了贝尔特。贝尔特很快赢得了主人的满意,经过试工后被正式聘为家庭教师。
贝尔特在与米苏一家人日久天长的接触中彼此都产生了信任,尤其米苏太太对潇洒干练的贝尔特更有好感,并逐渐产生恋情,这在当时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在两人偷偷相恋中,女仆向米苏告发贝尔特对女主人有不轨行为,其结果是贝尔特被辞退了。
贝尔特又争取到了大贵族德•考尔登家的家庭教师的位置。贝尔特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考尔登小姐也爱上了他。德•考尔登与米苏两家相识,当米苏太太知道贝尔特与考尔登小姐相恋的消息后,妒意大发,暗中对他连连中伤。贝尔特又被辞退了。这次辞退使他在格雷诺尔市的有钱人中名声扫地,被认为是一个攻于心计、专门瞄准上层社会女人的人。贝尔特出于极度怨恨,在米苏太太去教堂时开枪打伤了她。法庭判贝尔特死刑。
这是一个悲惨事件,体现了下层人与贵族之间的社会冲突,正与当时法国社会矛盾的现状相一致。具有敏锐观察能力的司汤达立即对此事倾注了精力,利用这个事件为素材,构思了《红与黑》。
司汤达简单地将贝尔特的前后经历完整记录下来,就完成文学作品了吗?不是。贝尔特事件不可能完全与社会现状相符合,贝尔特的思想、精神、性格、行为、做事的目的,也代表不了当时法国中下层的“个人奋斗”者,也不是那些人物中的典型。因此,司汤达按照自己心中早已设计好的样子对贝尔特进行了改造,按照自己认为“应该是这样”的轨道让书中的贝尔特去发展,遵循生活逻辑,改变人物做事的目的,当然改变最大的是开枪杀人的动因,赋予他以崭新的面貌,最后塑造了一个出身微贱而又敢于反抗恶势力的叛道者——于连的形象,完成了世界名著《红与黑》。
高尔基曾对此做出评论,“司汤达凭着自己的才能,把极为平常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批判的高度。”
司汤达和《红与黑》告诉我们什么呢?告诉我们:作者的思想产生文章的立意,生活提供给作者的素材只是点燃文章主题的火花。作者对任何材料都要加工,从材料中提炼出深刻的主题。试想一下,如果把贝尔特的经历和杀人过程全部照搬下来,形成文字,有主题吗?能说明什么?能反映一种什么社会现象?其价值和意义何在?
大家都知道没有主题的文章,如同一个人没有思想。但主题的优劣、高低,全靠提炼得是否正确、深刻。作者在不拿笔时应该是一个思想者、探索者、创造者;拿起笔来,应该是一个加工者、挖掘者、提炼者。
大家从司汤达创作《红与黑》的过程中该更清楚如何使用材料,如何提炼主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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