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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众多的词作家中,有一位以反抗侵略战争为主要创作题材的著名词作家辛弃疾。辛弃疾的词以描写战争场面,战前的求胜壮志,战后的喜悦心情,形成了自己的独有特色。他填的词不但形象逼真,以情动人,粗犷豪放,恢宏大度,而且对许多能烘托内心感受的细节也抓住不放,细细描写,深深刻画,表明心志。所以他的作品有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辛弃疾的成功历程证明了一个写作规律:写那些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自己的真实感受,这是写文章成功的捷径。为什么呢?
我国宋朝的大部分时间是在侵略者的铁蹄下挣扎着。辛弃疾就生活在这个时期,并出生在金人占领下的山东,所以他倍感亡国遗民的耻辱,终年在亡国奴的阴影下忍受着。辛弃疾奋发读书,在日常诗词歌赋的习作之余,还学习军事知识,留意军事形势。报效祖国,赶走金人是他最大的志向。
刚刚21岁的辛弃疾以超强的感召力在山东大地上组织起了一支两千多人的抗金义军,并与当时著名的抗金领袖耿京联合,共抗金军,犹如在敌人的心脏上插了一把钢刀。
文武双全、英勇善战的辛弃疾,在义军中的威望越来越高。在一次义军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是他力挽狂澜,挽救了义军,事情是这样的:义军中的一个头领张安国做了叛徒,他趁辛弃疾不在之际,暗害了义军首领耿京,仓皇逃亡金营,去做汉奸。辛弃疾得知情况后,勃然大怒,搬鞍上马,亲率骑兵十人,闯进金兵大营,一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一把抓住叛徒张安国,将其紧紧按在自己的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围而出。回营后杀叛徒,奠领袖,使失去领袖的义军又紧紧团结起来,增强了战斗力。
辛弃疾独行侠般的神勇表现并非一次。义军中有一个僧人,人称义端和尚,义端和尚也做了叛徒,带领一部分士兵叛国投金。辛弃疾单人独骑纵马追杀叛徒,追上叛徒后,举起大刀,砍下首级。其余士兵望而生畏,纷纷向他投降。辛弃疾一生的主要经历是抗金,他参加了大小抗金战争几百次,战场在他的大脑中占据了主要位置,战斗精神占满了他的精神世界。扬鞭疾驰,金戈铁马,刀光剑影,旌旗敝月,屯粮积草,架桥掘壕,鸣声擂鼓,杀声盈耳,自然是他作品的主要内容。
因为辛弃疾的一生有丰富的参战经历,所以他填写的词,几乎每一首都充满了浓厚的爱国主义思想,每一首都在强烈呼吁抵抗侵略、讴歌奋勇杀敌,每一首都冒着战斗的浓浓硝烟。
因为辛弃疾创作的极大部分词都以民族战争为题材,都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题材,所以他的作品具有着强大的艺术魅力。因为他的作品表达了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所以他的作品流传至今仍有其旺盛的生命力。
辛弃疾的作品之所以成为艺术佳品,有两个根本原因:首先,他写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其次,他表达的都是真情实感。正因为具有这两个因素,才使辛弃疾在中国文坛上占据重要位置。那么,同学们在写作文的时候,不论平时作文训练,还是考场作文,也应该注意这两点,写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就能给老师一个真实的印象;写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作文就会生动感人。
辛弃疾已给我们写文章做出了榜样,那么就让我们也像他那样,写自己,写自己做过的事,写自己心中的话,写自己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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