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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是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后的第一个学年。有很多读者反映,一些学校暗地里打擦边球,“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借读费变成了赞助费。本报现公布举报电话66810862,请家长举报学校乱收赞助费现象,举报人须要讲清收费人、收费地点、收费金额等细节,以便查证。
近段时间,本报热线接到不少家长反映,称部分“热门”学校对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暗地里变相收取借读费。海口有家长向本报举报称,想把自家孩子送到市区一所“热门”初中读书,但家庭住址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熟人牵线联系到一名初中老师,了解到该所初中招“择校生”的价码:小学毕业成绩考4A的要交6000元、考3A的要交8000元,考2A的交费更多。他自家的孩子考出4A的好成绩,向牵线人递了15000元才为自家孩子争取到了“择校”名额。牵线人说,其中有6000元赞助给学校,另外的钱是给办事人的“好处费”。
这位家长气愤地说,以前学校在明处张榜收取借读费,初中三年共收3000元。取消借读费后,仍然有不少片区外学生想挤进来读书,只是程序复杂了,费用狂涨了。为了孩子能进优质学校读书,家长们感到这种现象很黑很不正常,却又深感无奈。
据了解,我省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曾于今年初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凡继续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赞助费的,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海口市政府不久前颁布实施《海口市中小学捐资助学管理暂行规定》,强调捐资助学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不得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坚决杜绝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公办学校的行为。捐资助学款主要用于扶助薄弱学校建设、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和扶助贫困学生,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得抵减教育财政预算内拨款。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许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