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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仝”、“谿”、“缐”、“甯”,这些字曾被视为“泛”、“同”、“溪”、“线”、“宁”的异体字或繁体字;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们其实原本也是姓氏。出于对家族传统的尊重,在此次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这些汉字首次以姓氏用字的身份,被保留在三级字表中。
字表研制专家工作组组长、北师大文学院教授王宁以“缐”字举例说,一些“缐”姓人士曾向专家们反映:“这个字中的部件‘泉’,给人流动的感觉,换作‘线’中的两个‘戈’,这层美好的意义就被破坏了。”而恢复这些罕见姓氏的本来面貌,将使得标志血脉传承的功能和文化内涵的姓氏用字得以保存。
一些汉字能够收入字表,是基于人性化的考虑。比如“喆”原本被视为“哲”的异体字,但是研制工作组的专家学者们经过调查发现,全国有两万多人的名字中选用了这个字。专家们接受了民众的意见,认为,“喆”字中两个“吉”并排看起来很祥和,比‘哲’字更适合取名,因而把它收入了三级字表,专门作姓名用字使用。
王宁教授说,此次制定字表的一个重要宗旨,就是“利国便民”。
还有一些异体字,出于对历史的尊重而得以保留。例如,谈到古代历史时常常要用到的“盩厔”(今陕西西安“周至”县)这两个古字,活字印刷发明者毕昇的“昇”字,《瑷珲条约》中的“珲”字,也都因其包含特定的历史文化意义,而被收入三级字表。
据了解,此次公示的字表中共恢复了51个异体字,调整了6个繁体字。不过这些异体字和繁体字并不能任意使用。王宁教授解释说,字表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字只能限用于特定的地名或姓氏、人名用字;在一般意义上使用文字时,还不能随便写异体字和繁体字。
被遗漏有用字可补录如果有些使用价值较高的字在此次公示的字表中有遗漏的话,可以在此次征求意见时进行补充。例如,考虑到姓氏用字的意义比较重大,《通用规范汉字表》在征求意见的说明中明确提出,在字表征求意见期间,相关人士可以直接向征求意见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遗漏的姓氏用字,同时提交该用字准确的普通话读音、使用者信息(姓名、所在地、联系方式、证明人等),在经过验证明确该字是仍在使用中的姓氏后,可以在适当时候,将这个姓氏用字补录。
王宁教授最近就接到一封来信,提出一个十分罕见的姓氏“-”。王宁教授表示,对于这样的意见,工作组的专家学者都会一一进行核对和考证,如果证实其确有家族渊源,并且仍在使用,就会将其补录于字表中。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姓氏都能够得到补录。研制工作组的专家们在与公安部合作研究时得知,全国有两千多个姓氏其实只有一人使用。“姓氏代表了家族的血脉传承,如果只有一个人使用,显然是不能成立的。”经过调查后,专家们发现,这些特殊的姓氏,其实大都是些错别字或者是“标新立异”之作。